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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震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思考(3)

来源:地震地质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13 05:33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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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三,做好地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制度方面的保障和人员方面的保障。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当前地震行政规范性文

第三,做好地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制度方面的保障和人员方面的保障。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当前地震行政规范性文件内部监督审查的直接法律依据不足,《地震行政法制监督规定》(2000)和《地震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00)对地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政监督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和后续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是过于简略。而《地震行政复议规定》(1999)中更是未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制度纳入。建议依据《行政复议法》和参照相关规定,对部门规章进行修订。其次,还应通过培训、招聘等多种途径,提升实施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能力。最后,应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纳入省级地震行政机关的考评指标体系。

4 结束语

党的十九大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法治政府建设是建成法治国家的重要且最为关键的组成部分,地震行政机关应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将“法治”的要求落实和贯彻于实际工作之中,努力实现地震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地震行政机关应该持积极进取态度,在地震行政管理法律制度、地震行政执法、地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速本行业管理法治化进程。

黄智宇.2018.论防灾减灾的权利路径[J].法学论坛,33(2):125-132.

王名扬.2016.美国行政法(上)[M].北京大学出版社,169.

姜明安.2017.行政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308.

文章来源:《地震地质》 网址: http://www.dzdzzz.cn/qikandaodu/2021/0613/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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